近年来,高台县司法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促进妇女维权、反家庭暴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预防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为妇女儿童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加强法治宣传 筑牢妇女维权基础
该局将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列入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引导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利用“法律八进”、法德进家、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活动及“三八”妇女节、综治宣传日、法治宣传日等宣传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近三年共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3万份,解答法律咨询3.4万人次,开展法律讲座13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5万人次。
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把化解妇女有关的突出矛盾纠纷,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作,不断总结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呈现的新特点,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完善落实排查制度,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发生。以各镇司法所牵头,镇妇联全面配合,依托镇、村、社网格,落实日常排查制度。二是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由镇司法所组织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情理法诉”“民情快递”“5+X”等调解工作法,有力提升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率,三年来共调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及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265件,调解成功265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应援尽援优援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为保障妇女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县司法局法律援援中心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接待咨询便民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案件管理信息化、结案归档标准化的工作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受援妇女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建成了“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的法律服务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近三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纠纷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64件,为341名受援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522万元,对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了应援尽援,有效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司法局与县妇联联合组建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擅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专业律师负责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案件,为弱势妇女儿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参与县妇联重大信访案件,及时转接县妇联转交的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专业咨询电话及面访。同时,以基层司法所和镇法律服务所为依托,结合法律援助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了9个镇、136个行政村、9个社区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形成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镇、部门法律援助站—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法律援助组织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应援尽援。(二)实施项目带动方略。积极争取实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以项目为支撑,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降低援助门槛,从项目和资金上助力妇女维权案件办理,近三年来共办理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 386件,完成项目资金 56.4万元,其中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173件,占总数的45 %(三)创建法律援助品牌。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了妇女儿童窗口,对弱势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当即受理、即时指派,一次性办理手续,对70岁以上的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儿童的维权案件提供上门服务,并在结案后及时回访。将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等有关内容编印成宣传资料大量发放;制作法律援助公示栏,公布法律援助人员、电话和地址,指导妇女儿童等弱势人群及时申请法律援助;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联络员宣传法律援助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受理法律援助咨询和维权申请等一系列贴心便民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高台县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集体、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全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工作、司法行政、综治、信访等先进荣誉称号。今后,高台县司法局将继续努力创新,砥砺前行,为广大妇女撑好法律保护伞,为妇女维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 张掖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