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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姐姐”来说法】@农村进城务工的“她”,请收好这份“维权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26 11:04来源:作者:张掖市妇联
“彩虹姐姐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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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赵某系甘州区某村村民,家庭经济困难,主要靠打零工补贴家用。2023年8月,赵某在某生物科技公司打零工时,不幸意外受伤。赵某在医院治疗半个月后出院,出院后其右臂完全丧失功能,无法劳动。为此,赵某找到涉事公司要求为其申报工伤,但该公司以赵某是“临时工”为由拒绝申报工伤及赔偿。

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临时工”赵某与某生物科技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赵某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则需辨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临时工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如“临时工”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则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如“临时工”签订有其他合同(如承揽合同、定做合同、委托合同等)、不受用人单位的人事制度管理、工作性质具有较高的可替代性、工作时间是自主决定或按照季度进行、报酬支付方式是按件数或时间计算,则可能会认定为劳务关系。

2.临时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有权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一旦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临时工同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与他们的身份无关,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了伤害。

3.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4.工伤认定标准的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6.没有合同做工伤认定的具体步骤?

1)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认定劳动关系。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主办:   张掖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