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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留守儿童 警心温暖童心——肃南县“最美爱心妈妈”兰丽梅

发布日期:2024-03-18 15:00来源:作者:张掖市妇联

兰丽梅,女,裕固族,37岁,2008年5月参加工作,201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肃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教导员。入警以来,她始终恪守“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坚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务实的作风,在公安这个特殊的岗位兢兢业业、勤恳工作。她先后被甘肃省公安厅评为成绩突出青年民警,被张掖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先进个人,多次被肃南县公安局授予个人嘉奖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妈妈”这个词柔情似水,她守护着“小家”的温暖,“警察”这个词铿锵有力,她守护着“大家”的安宁。在工作中,她是人民警察,努力做百姓的“金钟罩”,在生活中,她是一名妈妈,努力做孩子的“防弹衣”。

“爱心妈妈”暖童心,结对帮扶显真情

在办理一起案件过程中,刑侦大队了解到该村杨某某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3名孩子面临失学、无人照顾。出于“爱心妈妈”的社会责任,兰丽梅同志积极号召全局民辅警踊跃捐款5100元。当她把捐款送到该村支部书记手中时,书记深情地说道“这么大的变故,落到谁家头上都会束手无策,之前村上也想了许多办法,但都是杯水车薪,你们送来的5100元的捐款可解了三个孩子上学生活的燃眉之急了,我代表全村,也替三个孩子谢谢你们了!”在那之后,兰丽梅同志始终牵挂着这3名孩子,定期与孩子们的任课老师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们各方面的情况和需求;每逢孩子们生日、过年过节等重要节点,她都会组织单位妇女同胞捐款捐物,为他们送去文具、图书、衣物等学习生活用品,鼓励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好好学习、自立自强、快乐成长,切实让孩子们感受到“爱心妈妈”带来的关怀。

“法宣妈妈”伴成长,真情守护少年心

兰丽梅同志自入警以来,无论在禁毒还是在刑侦岗位上,都主动承担起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先后与县妇联在各乡镇组建“妈妈禁毒反诈宣传队”,向家庭成员和身边亲朋好友宣传禁毒反诈知识,形成“管好自己、影响身边、带动社会”的良好格局,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共融的普法新模式。在学校开学放假之际,充分利用“禁毒反诈开学第一课”、青少年法制讲座等有利时机,深入各学校通过讲解真实案例、PPT动画展示、观察仿真毒品等形式,向青少年普及反诈、禁毒、防性侵、防溺水、防拐卖、反校园霸凌等不同领域的安防知识,切实提高我县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同时,她还经常利用业余时间,主动为寒暑期托管班的孩子们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留守青少年儿童提升自己法律意识。

“临时妈妈”暖人心,柔性执法显温度

“感谢警官对我孩子的悉心照顾,经过这次处罚,我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违法的事,以后好好照顾孩子们。”在皇城派出所审讯室里,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办案民警通知到派出所接受讯问,因家中三个孩子无人看管,无奈之下她只能将孩子带在身边,最大的五岁,最小的是襁褓中的婴儿,为了让犯罪嫌疑人陈某安心接受民警讯问,在约五个小时的受讯时间里,兰丽梅同志当起了“临时妈妈”,给孩子倒热水,熟练的冲喂奶粉,哄孩子睡觉,还为孩子换上干净的纸尿裤。一下午的时间,她尽显着妈妈温情,事后陈某非常感激并真心悔过。兰丽梅同志淡淡地说:“陈某虽然是一名犯罪嫌疑人,但孩子是无辜的,我作为一名母亲,看到这么幼小的孩子需要帮助,理应伸出援手。”一件小事、一声感谢,看似平凡却饱含浓浓的温度,这些一点一滴的暖心警事,彰显了“爱心妈妈”的真诚与暖心,诠释了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秉承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承诺。


主办:   张掖市妇女联合会